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收到政府补助未来分期确认其他收益,可否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05
普通

  【问题】

  收到一笔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在当期计入“递延收益”,未来分期确认“其他收益”,是否可以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不可以。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我们一起学“个税”之——应税所得(五)

·[实务]进项税额期末留抵退税,你清楚吗?

·[实用]捐赠的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

·[关注]带薪年假的财税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