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24
普通
【问题】
一个物业公司给我们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的是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因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财务人都在看的:
·我们一起学“个税”之——应税所得(一)
·我们一起学“个税”之——应税所得(二)
·[关注]外卖食品增值税税率有变化?
·[实务]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如何处理
·[实用]期货投资者期货交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热点]应收账款受让方回款溢价的纳税争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