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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发票已超过360天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10-09
普通

  【问题】

  取得发票已超过360天,但在系统中可以勾选确认,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国税函[2009]617号:...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所以,除有规定的客观原因,企业取得在2017年7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发票,没有在360天申报抵扣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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