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的差旅费,取得机票是否可以由子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24
普通
【问题】
职工跟集团母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实际在子公司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取得机票、车票是否可以由我们单位(子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因此,您说的情况,贵公司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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