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项目收到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可否扣除支付分包方款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9-05
普通
【问题】
异地项目收到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支付分包方的款项吗?
【答案】
财税【2017】58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所以,施工方在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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