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开具出租不动产发票时,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16
普通

  【问题】

  开具出租不动产发票时,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干货]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之小型微利企业
  • ·[实务]建筑业的预缴增值税,你清楚吗?
  • ·[热点]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 ·[实用]手把手教你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怎么申报
  • ·[关注]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