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公司开具的发票邮寄过程中丢失,是否需要登报申明作废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7
普通

  【问题】

  公司开具的发票邮寄过程中丢失,是否需要登报申明作废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从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公司丢失发票不再需要登报申明作废,但还是需要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干货]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之小型微利企业
  • ·[实务]建筑业的预缴增值税,你清楚吗?
  • ·[热点]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你一定要知道这些!
  • ·[实用]手把手教你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怎么申报
  • ·[关注]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