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每月发放给员工的配眼镜费是否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交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8-02
普通

  【问题】

  企业每月发放给部分特定员工的“配眼镜费”(或“视力保护费”),是否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交个税

【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同时,税法上对于员工的“配眼镜费”(或“视力保护费”)并没有免税的规定。

因此,企业每月发放给部分特定员工的“配眼镜费”(或“视力保护费”),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交个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实务]公司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缴纳?捋清了!
  • ·[实用]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抵扣?怎么申报?
  • ·[热点]股息红利优惠延续五年!个税免征汇总!
  • ·[关注]统一回复!个人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是否交增值税
  • ·[干货]一文区分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