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国地税合并之后需要重新提交备案资料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7-10
普通

  【问题】

  我们公司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之前在地税局做了备案,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备案资料

  【答案】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因国地税合并而重新提交税收优惠备案资料。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自2019年5月28日起,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即“六税一费”)享受优惠有关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关注]房产税的五个常见误区,你知道吗?
  • ·[热点]关于个税“偶然所得”你知道多少?!
  • ·[案例]掌握房产租赁业务中的税收知识!不吃亏!
  • ·[实务]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税会差异
  • ·[实用]清晰了!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怎么抵扣?怎么申报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