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服务的火车票可否由总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05
普通

  【问题】

  子公司人员为母公司提供服务,出差取得的火车票可以由总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答案】

  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二):三、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

·增值税差额纳税,计算销项税时如何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汇算清缴前取得2018年的费用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亏损发生的公益性捐赠纳税调增后还可以继续税前扣除吗

·机器设备器具500万以下一次性税前扣除是针对所有行业的吗

·简易计税项目为主营业务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可否抵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