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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在项目地预缴税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07
普通

  【问题】

  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否还需要在项目地预缴税款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明确:“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所以,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在项目地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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