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餐饮企业从农户购入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时,是否可以加计1%?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所以,餐饮企业从农户购入农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只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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