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种子在流通环节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依据上述政策,种子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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