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现代服务的企业,对本期抵扣的进项税是否只有6%的才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吗?
【答案】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规定期间所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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