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2018年开给客户的普通发票,对方已入账,现要求退货及退款,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因此,贵公司应该按上述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内部的规定办理退货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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