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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的新政策中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4-02
普通

  【问题】

  2019年的新政策中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答案】

  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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