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费用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3-08
普通
【问题】
工业企业现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做进项转出,其转出的进项税额是否计入成本费用?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工业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做进项转出,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不是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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