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亏损可以弥补5年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上述规定,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亏损,可以以后5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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