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建筑企业在异地开展“简易计税”的建筑项目,在何地进行“简易计税”备案?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的规定:四、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规定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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