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非高新技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在2018年发生的研发支出可以加计50%税前扣除吗?
【答案】
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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