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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异地预交的所得税,在季度申报时如何填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16
普通

  【问题】

  建筑企业异地预交的所得税,在季度申报时如何填报,能否在“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项目填报?

  【答案】

  “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此前月(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照税收规定已经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金额不填本行,而是填入季度申报表第1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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