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可抵扣进项税的高速路通行费的电子普通发票,在发票勾选确认平台上要勾选确认吗?申报表填写呢?
【答案】
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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