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境外总包或分包工程收入是可以开具零税率的发票吗?
【答案】
境外总部或分包工程收入属于建筑收入,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4的规定,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收入只能开具增值税免税的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零税率的发票。
法规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务: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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