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照年初数和年末数之和除以2确定吗?
【答案】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所以,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不是按照年初数和年末数之和除以2确定,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