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应到哪个部门缴纳,缴纳期限是什么,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第四条规定:“基金由税务局负责征收。基金缴纳义务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金”。
第十四条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按季申报缴纳基金。
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基金,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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