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9-27
普通

  【问题】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二十二)项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基金合同应当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第四十五条规定:“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该规定适用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此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着封闭式和开放式之运作方式。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若为封闭式和开放式,私募基金管理人运用私募基金进行投资,其取得收益的方式若为“买卖股票、债券的”,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二)项规定,相应的该收入应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政策。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