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要将专用发票及设备缴销?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六、关于转登记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为了给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使用现有税控设备继续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除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外,在转登记日前已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还可以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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