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乘坐汽车出差时,车站打印车票未盖车站发票专用章(有国税监制章),可以报销吗?
【答案】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取得的“省公路客运统一发票”开具后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