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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蔬菜免征增值税备案,可否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8-02
普通

  【问题】

  我公司从事蔬菜批发、零售业务,已办理蔬菜免征增值税备案,请问是否可以选择在销售甘蓝类蔬菜时享受免税,在销售食用菌时放弃免税?

  【答案】

  不可以。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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