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北京一家企业注册地在朝阳区,但在石景山区有房产,属于跨区但不跨市的房产,现在该石景山区的房产的房产税在何地缴纳?
【答案】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市税三字[1987]12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市跨区、县应税房产,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规定,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房产所在地纳税。
所以,贵公司可以在机构所在地朝阳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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