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抵债取得的房产,没有发票,增值税是否可以差额计缴?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111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taxchina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