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总分包之间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分包入场前提供工程保证金,分包提出不缴纳工程保证金提供银行保函,请问这种情况适用银行保函吗?
【答案】
参考建质[2016]295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第七条 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因此您说的这种情况可以适用银行保函,一般银行可以开具“履约保函”,会有银行承诺的赔偿额度,具体可以让对方咨询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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