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发到香港的货物,快递公司开发票时,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 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九、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是指为出境的函件、包裹提供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
纳税人为出口货物提供收派服务,免税销售额为其向寄件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供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