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单位收到个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税务局征收了1%的个税,我公司在支付款项时是否还需要补扣缴个税?
【答案】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来分析,如果完税凭证上征个税的税目是“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贵公司不用代扣代缴,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所得,应由贵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个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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