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的视同出口货物,购买方栏次该怎么填写?
【答案】
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的视同出口货物,无论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者境外单位、个人,购买方栏次均应该填写该笔货物的实际买家名称。若实际买家在境外,购买方各栏次中,名称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可不填写;若实际买家在特殊区域内,购货单位各项目应完整填写。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