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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石脑油生产混合芳烃产品的,销售时还征收消费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4-03
普通

  【问题】

  用石脑油生产混合芳烃产品的,企业在销售税产品时还征收消费税吗?

  【答案】

  根据《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文件规定:

  “一、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二、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三、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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