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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项目,缴纳增值税时可否减分包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3-16
普通

  【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选择一般计税的项目,缴纳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减分包款?

  【答案】

  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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