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生产企业销售生产厂房及土地,扣除项目金额怎么确定?
【答案】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所以生产企业销售土地及地上厂房,可除项目由以下三部分确定: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旧房的评估价格;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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