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重庆的财税会员,残疾人的年所得超过12万的部分,是否还可以享受减征优惠?
【答案】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 孤老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渝地税发 [2012]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的个人年所得(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中年所得计算口径相同) 12万元以下的(含12万元),减征 80%的个人所得税,年所得超过 12万元以上的部分不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减征的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 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 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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