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个人到居住地之外租地种青储玉米后,在当地销售的,应当到其居住地开发票吗?
【答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所以个人应当在销售货物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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