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2018年2月发放2017年的年终奖,年终奖是否有起征点扣除额?
【答案】
国税发【2005】9号: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规定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所以年终奖应是否有费用扣除额要根据2018年2月的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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