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销售土地及地上构筑物,分别核算价款的,地上构筑物是否要交契税?
【答案】
财税「2007」162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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