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单位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并取得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根据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会员费,请问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八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按规定收取的会员费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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