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收取一年的物业服务费,要交税确认收入吗?
【答案】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国税函「2008」875号: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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