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建安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收入核定征收,那么计算所得税时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能否减除?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核定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向外进行项目分包时,分包收入额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应当全额作为"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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