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我公司直接向贫困山区捐赠100万元,请问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从以上可以看出,该项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为贵公司是直接捐赠,没有通过公益性机构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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