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税务网校 > 答疑精华

出租营改增后取得的写字楼,租金收入的增值税率是简易计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11-20
普通

  【问题】

  我公司从其他公司租入一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1月,房屋为2016年以前的旧房,目前我公司要出租其中的一部分,请问,租金收入的增值税率是按5%还是11%呢?

  【答案】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如果贵公司是2016年5月1日后租入的,则不能采用简易计税。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则可以采用简易计税。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detail2020_v3.template.html 第285行发生错误: 广告数据未找到!code:shuishou_mjyad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讲师梦

国家版权局认可的培训方案

发展第二职业,再赚一份收入

1870人已学立即申请
好课试听
关注公众微信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tax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