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们有一笔业务中合同规定验收后付80%的货款,一年后付余下的20%。现在开票80%,同时收取80%的款。请问会计上收入确认、企业所得税确认、增值税确认多少比例?
【答案】
如果以后很可能不会退货,会计上收入按100%确认。但企业所得税按80%确认,增值税按80%确认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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