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短期雇佣人员为公司提供服务,请问可否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贵公司雇佣的人员如果是规定完成某项工作才可以取得报酬,则属于独立劳务,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否则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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