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由于管理原因决定在异地缴纳交强险,但是保险公司要求在异地代扣车船税,请问异地缴纳车船税对我公司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答案】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之外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保费发票,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已经征收的应予退还。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在异地缴纳车船税,但必须保存好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保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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